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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拍卖界深陷“专家条款”之困(一)

2013-06-17 00:33:17

来源: 中华国粹在线 作者: 艾华

 陆斯嘉

  “专家”二字近期让不少上海拍卖公司一筹莫展——国家文物局对文物拍卖企业年审所要求的文物拍卖公司必须有退休的70周岁(含)以下文博高级职称“5专家”的条款卡住了许多拍卖行。就上海而言,本地根本没有足量的专家满足条件,不少公司只好向边远省份的文博界寻觅专家。

  与之相对应的,另一拍卖重镇北京因是试点地,拍卖界却并无此一烦恼。

  王刚在鉴宝电视节目中砸碎藏品的新闻使得“文物专家”成为当下的热门词汇,而在上海拍卖界,不少公司却陷入了另一种“专家”之困。

  在文博系统工作30多年的沈柠今年56岁,一年前她刚从南方某省博物院以文博副研究馆员的身份退休。退休来偶有出现在媒体采访中。不过,今年7月1日起,沈柠又多了一个身份,上海某拍卖公司文物专业技术顾问。

  在与沈柠的交谈中,《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记者却发现,与拍卖公司签署合同将近两个月后的她自始至终没有因这项合作到上海与该公司面洽,薄薄一纸合同也没有对所谓“技术顾问”的顾问细节、权利、义务、责任等作任何说明。

  “今后在业务上肯定有活动的,会来上海的,不会是挂名的。”沈柠的丈夫傅兴华亦供职于同一个博物院,对各项申报审批材料了然于胸,惟独对拍卖行的业务以及合作方式不甚明白。

  造成上述跨地区模糊合作的原因,是不久前由国家文物局下发的两个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企业聘用人员申报材料说明》(下简称《说明》)。

  据《说明》规定,取得二、三类文物《文物拍卖许可证》的企业,须聘用5名(含)以上、70周岁(含)以下文博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北京市、江苏省另据要求执行)。据《意见》规定,为严格标的报审管理,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受理企业标的审核申请后,须于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国家文物局将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

  这两条新增规定,成为2012年参加每两年一次的“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企业必须逾越的障碍。然而,6月30日由文物拍卖企业向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报送年审材料的截止日期早已过去,7月31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完成初审的节点也过去了近一个月,但由于新规条件苛刻,不少上海拍卖行都卡在了“5专家”的难题上。而拍卖前提前20个工作日由市文物局上报国家文物局等要求,意味着征集时间将比以往大幅减少的现实,更令拍卖行无从应对。

  “我觉得这些(新规)门槛是比较高的,实际上在限制拍卖行业。”上海泓盛拍卖CEO赵涌说。“如果完全按照规定执行,2012年秋季拍卖会在全国都要被停止了。” 中国国家画院原副院长、拍卖市场研究专家赵榆认为。“我们还差3个专家没找齐,如果通不过年审公司关门,我们也可以打包回家了。”上海某拍卖行业务负责人说。

  据了解,截至8月21日,上海文物拍卖企业的年审材料还未送至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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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上海 拍卖 深陷 专家 条款 之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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