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画名家百科
中国企业家书画家联谊会官方网站
中国书画名家百科-权威的中国书画名家大百科
中国书画艺术研究院官方网站
中国书法研究院-中国书法研究院官方网站
中国书画艺术研究院-中国书画艺术研究院官方网站
香港文化艺术联合会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颜色:

TOP

李大同(老五房)茶食品店
2013-06-13 00:20:33 来源: 作者: 【 】 浏览:831次 评论:0

据了解,创始人李瑞庆在1889开设了“李大同南北海味茶食糖果店”,后为其独子李锦淮继承,李锦淮共生五子,长子未婚先逝,次子李云波,三子李定波,老四李观云,老五李观成。1946年由其三子李定波接手“李大同”。目前,瑞安市由李氏后人经营的“李大同”共有四家,他们以某某房区别各自的产品出处(李锦淮因长子早逝无后嗣,老二李云波称自己为“老大房”),此四家分别是李观成经营的“瑞安李大同(老五房)茶食品店”;李敬钏(老二儿子)经营的“瑞安李大同老大房食品厂”;李爱玲(老三女儿)经营的“瑞安市城关李定波李大同茶食品号”;李爱香(老三女儿)经营的“瑞安市飞云李大同老三房食品加工厂”。
2001年9月13日,瑞安李大同老大房和老三房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注册申请,要求撤销对李大同(老五房)茶食店在第30类糕点等商品上注册的第508991号“李大同及图形”商标。申请人申诉称,瑞安市李大同(老五房)茶食品店以不正当手段抢注“李大同”商标,实属违法。“李大同”系祖上留传的百年老字号,不能为一家独自注册使用,而应当由李氏家族中全体从业人员共同使用;其次,被申请人李大同(老五房)茶食品店使用欺诈的非法手段注册“李大同”商标与法理相悖,因此恳请撤消该商标。
被申请人李大同(老五房)茶食品店认为,1989年,老三李定波因年纪大,身体欠佳,将李大同老店交由老五李观成经营,转让费1700元,移交时还有李定波亲笔题词的“李大同”牌匾。在李观成经营下,“李大同”商标于2000年被温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温州知名商标”。2002年“李大同”产品还被浙江农业博览会评为优秀农产品银奖等奖项。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各自注册使用“骑马”、“万松楼”、“银林”等商标。争议商标在注册11年来未见申请人提出异议、争议,可见是申请人对该商标取得的默认。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第30类糕点等商品上注册的第508991号“李大同及图形”商标于1989年3月31日由被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1990年1月10日获准注册,申请人并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申请,也未及时提出争议裁定申请,客观上已认可了争议商标注册的现状。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在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时,利用他人冒充李定波本人,欺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获得注册,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说法,申请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撤销理由不能成立,遂裁定维持商标。

Tags:大同 老五 食品 责任编辑:老字号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山东莱芜泰顺斋 下一篇松鹤楼菜馆发展历史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中国书画名家百科